自轉讓限售股個人所得稅新政實施以來,江東地稅不斷推進限售股轉讓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工作,繼預扣預繳的限售股轉讓個人所得稅入庫後,又於日前順利完成了首筆限售股轉讓的清算退稅工作。我局高度重視限售股轉讓的清算退稅工作,將其視為限售股轉讓個人所得稅征管工作的重要環節扎實展開,確保個人轉讓限售股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實。
一、密切配合、籌備到位。一方面,切實加強組織領導,召開局內會議將職責分配落實到個人,要求各責任干部“繃緊弦、明時限、負專責”。另一方面,實施有效舉措以提升工作質效,優化受理服務。經過計會科、稅政科及信息中心等相關科室的協商配合,梳理簡化該項退稅審批的流程設置,大大縮減中間環節,加快了退庫速度,以保証稅款及早退還到納稅人賬戶。
二、提高認識、審核到位。增強對做好限售股轉讓清算退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,做好該項清算退稅的審核管理。重點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審核:一是審核納稅人自行申報的申報表內容填寫是否完整,表間邏輯關系是否正確。二是審核附送的資料是否齊全、是否符合要求。三是審核附送的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憑証所載數額、限售股交易明細記錄與申報表對應欄次所填數據是否匹配。四是審核納稅人報送的《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清算申報表》所填數據與証券機構報送的該納稅人的扣繳信息、繳納稅額是否一致。
三、嚴格紀律、保密到位。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退稅工作,涉及納稅人的切身利益和個人隱私,本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,嚴格限制涉及人員,切實做好保密工作,妥善保存相關的紙質申請資料,做到退稅資料有專人負責、專人審核、專人保管。 |